你左邊耳朵後面有一顆痣
你左邊耳朵後面有一顆痣
林棠見到那個男人的時候,是在一家酒吧門口。 專案裡有一塊內容要做「城市夜生活」的調研,她接連三天晚上跑不同的店。 第一晚是城西的燒烤攤。煙氣騰騰,鐵籤子在火上翻,油滴下去滋啦作響,火星子濺到她鞋邊。老闆一邊翻串一邊跟她聊了半小時,聊到最後她什麼也沒記住,只記住那股煙味鑽進衣服裡,回去洗了兩遍還有。 第二晚是一間live house。鼓點隔著門都震得人心口發麻,連地面都在顫。她在門口站了十分鐘就走了,耳朵嗡嗡響了一路,走到地鐵口才消下去。 第三晚跑的是老城區。她沿著河邊的街一條一條走,招牌一盞一盞亮起來,又一家一家暗下去。她拍了三十幾張照片,回來刪掉一半,剩下的一半存進電腦裡,連自己也不想再看。看到第十家的時候,已經是晚上十一點。 她隨身帶著相機和一本小本子。本子上記著門牌號、營業時間、燈光色溫,字寫得又急又亂,只有她自己看得懂。這三年她做過很多次這樣的調研,拍過很多座城市的夜——夜裡的招牌、夜裡的人、夜裡不肯關的那幾扇窗。她喜歡這個活兒,因為它不需要她記得什麼,只需要她看。 只是這一趟,看得有點不舒服。 她說不出哪裡不對。可能是這座城市的巷子太像了,像到她拐過一個彎,就覺得自己走過;可能是那些招牌上的字,她讀著讀著,會在心裡自動補出下一句;也可能只是因為,她已經連續三個晚上,在別人的夜裡,找不到自己的位置。 那家店在一條窄巷裡,門臉不大,招牌是一塊舊鐵皮,上面只畫了一隻歪著頭的貓,連店名都沒有。貓畫得隨意,線條卻很利落,是老闆自己動手畫的。鐵皮被雨水泡得起了鏽,那隻貓的尾巴卻還是很清楚。 她站在門口拍了幾張照片,正要推門進去,門先開了。 一個男人從裡面走出來,差點跟她撞上。他比她高不少,黑色T恤,袖子推到肘彎,露出來的小臂線條利落,隱約有一道舊疤。他低頭看她,她抬頭看他。 兩個人同時停住。 巷口的燈光很暗,從他身後漏出來,把他的臉照得半明半暗。他眉眼鋒利,五官帶著一種近乎攻擊性的好看,天生不適合待在太亮的燈光下。 林棠往旁邊讓了一步:「不好意思。」 他沒讓,也沒說話,只是盯著她看。那目光帶著一種幾乎稱得上冒犯的直接——從上到下,又從下到上,最後定在她臉上。巷口的燈很暗,他的眼睛卻亮得驚人。 林棠被他看得不自在,皺了一下眉:「……我臉上有東西?」 他沒理她的話。過了兩秒,他往前邁了半步。他靠得太近了——近到林棠能聞見他身上淡淡的酒氣,和某種木質調的氣味,雪松,或者剛劈開的舊木頭。她下意識往後退了半步,後背抵上巷子的牆。磚牆粗糙,隔著衣服硌著她的肩胛骨。 他停住了。 他沒有再靠近,只是保持著那個距離,低頭看她,聲音壓得很低: 「你真的不記得我了?」 林棠的心跳漏了一拍。 這句話,她這兩天已經聽過一次。第一次是周予安——那個人用克制的、咽回去的聲音說「以前見過」。而眼前這個人,卻用一種近乎逼問的語氣,把這句話砸到她臉上。 她確定自己不認識他。她剛回這座城市不到一週,認識的人一隻手數得過來。這張臉,她從來沒有見過。 「我不認識你。」她說,盡量讓自己的聲音平穩,「你可能認錯人了。」 他盯著她看了一會兒。 然後他笑了。那笑很輕,沒什麼溫度,早知道她會這麼說。他往後退了一步,給她讓出路,側了側頭:「進去坐坐?」 「不用了,我拍完就走。」 「你拍什麼?」 「工作。」 「工作。」他重複了一遍這兩個字,目光落在她掛在脖子上的相機上,說,「你以前也喜歡拍照。用的是一臺銀色的舊相機,開機的時候,快門聲音特別大。」 林棠愣了一下。 她確實有那臺相機——銀色的,舊的,快門聲清脆得有些吵。她一直以為那是自己以前隨便買的,可在哪裡買的、什麼時候買的,她想不起來。她昨天翻老房子的櫃子,在一個舊包裡翻出了它。包裡還有一捲沒用完的膠捲,過期了,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留著。 「你怎麼知道?」 「我看過你拍。」他說,「你拍照的時候,整個人會往左邊歪一點,自己不知道。」 她確實有這個毛病。工作室的人笑過她。可那些人,是今年才認識她的。 她抬頭看他:「你到底是誰?」 他沒有回答。他看了她兩秒,抬手想碰她的頭髮,又在半空中停住,收了回去。他的指尖在空氣裡頓了一下,隔著什麼看不見的東西,隔著三年的距離。 「你左邊耳朵後面,有一顆很小的痣。」他說。 林棠下意識抬手去摸。 「我沒有——」 「你有。」他說,「只是你自己不記得了。」 她把手放下,想反駁,卻發現自己不知道該反駁什麼。她甚至有一瞬間想問他:那顆痣是什麼時候有的?長出來的時候,有沒有人在旁邊看見過?可這句話太奇怪了,她沒問出口。 他說完這句話,沒有再多留,轉身走進巷子深處。走了幾步,他又停下來,沒有回頭,聲音隔著夜色飄過來: 「我叫裴野。你要是想起來什麼——」 他頓了一下。 「算了。想不起來也好。」 他走了。腳步聲在巷子裡漸漸遠去,最後被夜風吞沒。 林棠站在原地,手還捂在耳朵後面。夜風從巷口灌進來,有點涼,她把外套拉緊了一些。 她本來是要進去拍照的。在她站著的那幾分鐘裡,門口的燈亮了又暗,裡面隱約有杯子碰杯子的聲音,有人笑,笑聲隔著門板傳出來,悶悶的。她手已經搭在門把上,最後還是沒推。 她順著巷子往裡走了一段。巷子很深,兩側是密密的老房子,牆根堆著沒人收的紙箱,空氣裡有一股潮味。有的人家還亮著燈,電視的聲音從窗縫裡漏出來,一戶在放綜藝節目,笑聲一浪一浪的;走到深處,笑聲也聽不見了,只剩下她自己的鞋底聲。 走到巷子盡頭,她看見那家店的後院。隔著一道矮牆,牆後有一棵樹的影子,枝椏在夜裡黑黢黢地撐著,看不出是什麼樹。牆根擺著一個舊碗,碗裡積了雨水,落著兩片葉子。 她看了一眼,沒多想,轉身走了。 她快步走回住處,衝進浴室,側過頭,對著鏡子仔細看自己的左耳。 燈光是暖黃的,照得她耳廓上有一層細細的絨毛。耳廓後面確實有一顆痣。很小,淺褐色,不仔細看根本看不見。她湊近鏡子,看了很久——那顆痣的位置,正好在耳廓最軟的那塊軟骨後面,藏在那裡,等人發現。 她用手指按了一下。指腹下面有一點突起,皮膚是溫的。她又用指甲刮了一下,什麼感覺也沒有——不像疤,不像記號,就只是長在那裡。 她從來沒注意過這裡。二十八年,她照過多少回鏡子,從來沒有一次把目光放到這個地方。 她放下手,看著鏡子裡的自己。 他怎麼會知道?她今天才第一次見到這個人——不對,他說的是「你真的不記得我了」,他說的是「你以前也喜歡拍照」,他說的是「你左邊耳朵後面有一顆痣」。 他認識她。不只是認識——是熟悉到知道她耳朵後面有一顆她自己都不記得的痣。 她站在鏡子前,腦子裡亂成一團。她想起周予安那句「你怎麼又瘦了」,想起那杯貼著「慢點」的咖啡,想起舊房地板上刻著的「念念的」。 這座城市裡,到處都有人認識她。 只有她自己,不記得他們。 她扶著洗手臺的邊緣,看著鏡子裡那張臉,忽然覺得陌生。二十八歲,短髮,眼下有一點淡淡的青。這張臉她每天看見,可今天她第一次覺得,這張臉是別人替她保管著的。 她回到客廳,坐在沙發上,發了一會兒呆,然後拿起手機,猶豫了一下,在搜索框裡輸入了兩個字:裴野。 搜尋結果跳出來:裴野,本地人,餐飲品牌合夥人,名下有幾家酒吧、兩家餐廳,其中一家還上過本地的美食榜單。照片不多,只有幾張活動照。他站在人群裡,大多是側臉,黑色衣服,表情淡淡的。有一張他靠在吧台後面,低頭擦杯子,燈光從側面打過來,把他的輪廓勾得格外清晰。 她盯著那張看了很久。 那種感覺又來了——那種她這幾天反覆經歷的、說不上來的感覺。第一次見這張臉,可她盯著看的時候,心裡卻浮起一種奇異的酸澀。她曾經很熟悉這張臉。她曾經坐在某個吧台前,看過他這樣低頭擦杯子,看了很多個夜晚。 手機螢幕的光照在她臉上,冷冷的。她把螢幕按滅,屋子裡一下暗下去。 她想起什麼,又把手機解鎖,點開相簿,一直往下滑。 滑到底,最早的一張照片,是三年前的秋天——一間陌生辦公室的窗,窗外是她後來待了三年的那座城市,天灰著,玻璃上有雨點。再往下,沒有了。 她以為是自己換過手機,照片沒同步過來。可她記得自己沒換過手機,也不是那種會清相簿的人。相簿裡的照片一張挨著一張,像一條從三年前才開始的路;路的這一頭是她現在,那一頭,是一整片空白。 她伸出手指,在最底下那張照片上停了停。照片裡沒有人,只有一扇窗,和窗外灰白的天空。 她想起小珂說的那個加密資料夾,名字叫「回去」。 她給小珂發了條訊息:硬碟寄了嗎? 小珂秒回:明天就寄!念念姐你怎麼了,大半夜的。 她回:沒事,就是想看看。 小珂又回:你要是難受,就給我打電話。別自己憋著。 她盯著那行字,最後回了個「好」。 她放下手機,在黑暗裡坐了一會兒。然後起身,走到臥室,把枕頭底下那本攝影集又抽了出來。 扉頁上那行字,在檯燈下顯得格外清晰: 給念念。願你永遠記得自己是誰。 她摸了摸那行字,想:寫這行字的人,是誰?他為什麼說「願你永遠記得自己是誰」? 是希望她記得什麼? 還是——她已經忘了什麼?